医保服务
1.省内异地参保人:按参保地要求做好异地生育就医备案及生育定点等要求后,在结算前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联网结算;
2.跨省异地参保人:目前暂不支持生育业务联网结算。
参保人进行异地就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2.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
(我院各院区异地备案名称为: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编码:H44010400064)
3.参保人在选定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结算。
三、备案方式
搜索“粤医保”小程序,或扫描附件二维码,按操作填报资料。
如参保人无法联网结算,需回参保地报销,需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1.出院记录(加盖病区公章);
2.住院患者诊断证明书(加盖住院病区公章和住院结算处住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3.住院医疗费用项目明细单(加盖住院收费章);
4.病历材料复印件;
5.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收费收据(加盖住院收费章)。
(具体以参保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