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另址)新建项目土建工程已进入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邀请有意愿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递交竞聘文件。
1.工程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另址)新建工程
2.招聘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3.工程概况
3.1位置: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大公路
3.2投资总额: 约3.2亿元
3.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
3.4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3800平方米
4.对参加竞聘的单位要求
4.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有同类工作业绩。
5.咨询服务单位工作内容
5.1招标阶段咨询服务:审核工程量清单、预算、投标限价。
5.2施工阶段咨询服务: 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管理、工程索赔管理。
5.3竣工结算阶段咨询服务:结算审核,向业主提交财政审核部门需要的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6.递交文件的主要资料要求
竞聘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竞聘申请书需加盖公章。竞聘文件应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并注明:“2009年5月18日前不得启封”字样。内容应包括:
(1)竞聘申请书;
(2)单位情况简介;
(3)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4)拟派出主要咨询服务人员情况介绍:主要人员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简介;
(5)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7.递交竞聘文件的时间要求:截止 2009 年 5 月 18日北京时间 9 时
8.其它说明
8.1 建设单位将邀请拟担任本项目咨询服务负责人介绍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8.2 本项目咨询服务按阶段收费,各阶段取费费率上限为:招标阶段咨询服务按中标价的0.3%;施工阶段咨询服务按建安工程中标价的0.1%,最终按建安工程结算价结算;竣工结算阶段咨询服务按承包商建安工程结算价核减额的8%。
8.3 医院保留对本招聘文件的解释权,医院不负责对“落选”进行解释工作。对参与竞聘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医院保留取消本次招聘活动的权力,或拒绝所有竞聘单位的权力。
8.4受聘的咨询服务单位自行放弃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工作时间或工作质量不能达到医院要求,或因咨询服务单位原因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时,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定咨询服务单位。
8.5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09年5月16日12:00前填好报名表盖章确认后再传真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公室。
8.6有关此次招聘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公室查询。
单位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时先生
地 址:广州市广园西路13号 电 话:61118688
传 真:86505085
9. 谈判时间及地点:2009年5月18日上午9:30门诊楼七楼会议室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2009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