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儿童卫生处200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7-02-13 10:35
一、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
组织制定并尽快下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儿童保健管理规范》和《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水平。
二、
进一步做好“降消”项目工作
1、
继续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举办项目专家研讨会、管理培训班和技术培训班。
2、
开展项目经验交流,推动项目深入发展。
3、
组织申报和评选项目示范县。
4、
开展“降消”项目国家级督导评估。
三、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
开展“留守儿童”卫生保健状况调研。
2、
开展农村婴幼儿营养及喂养调研。
四、 继续做好其他项目和监测工作
一是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县、乡级培训教材、教学方法进行改编、 研讨,以适合基层卫生人员的需求。探讨如何在基层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二是进行儿童营养及育龄妇女贫血监测工作。拟在“中国食物营养监督系统”监测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孕产妇贫血、婴儿科学喂养知识和行为等内容,为评估“两纲”有关指标实施情况提供可靠依据。三是继续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开展母婴系统保健项目、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等,并做好下周期项目实施内容的讨论和准备工作。四是继续促进母乳喂养,巩固爱婴医院成果。五是继续开展孕期健康教育项目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
转载自《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
第5期(总第3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