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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番禺院区应急发电机组增加排烟管道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番禺院区应急发电机组增加排烟管道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YNZB201411)进行公示,公示期: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5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YNZB20141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应急发电机组增加排烟管道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本工程预算范围包括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应急发电机组增加排烟管道安装。(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35页“工程量清单”)。
    2.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投标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等级,并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相关业绩工程并提供复印件。
    4.不接受投标人以任何方式组建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至(3)项证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8:00-12:00,14:30-17:3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携带本公示第五点所要求的资格证明资料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招标办购买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8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单位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请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开标前一日传真加盖公章的《谈判保证函》至我招标办。
八、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15:00时(注14:45 开始受理投标报价文件)
九、投标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7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15:00
十一、开标谈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7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谈判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办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联系人: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电话:
020-39151688
传真:
020-86505085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8楼
邮编:
511442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