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接待日
致销售代表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3-12-18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代表:

感谢贵公司和您多年来对人民的卫生健康事业及医院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感谢您对我院关心和大力支持!

当前,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形势仍然严峻,加强行风建设的重任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逐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医院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法纪,律己从严,自查从深,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业作风专项治理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我们郑重向代表公司、厂商、供应商与我院医院销售药品、设备、耗材、试剂、物资材料等的代表们告知如下内容:

一、请各供应商及代表认真遵守与我院签署的《廉洁购销合同》,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群众的利益,不得违反医药购销、采购遴选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禁医务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接洽供应商销售代表。

三、严禁医院工作人员未经医院批准私自接受公司集体或个人的赞助、礼品、吃请或其他利益。

四、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出席由厂商、供应商等组织的(包括讲课、开会、学术交流等形式在内的)各项活动。

五、我院将严格履行巡查制度,建立巡查暗访队伍,对未经批准私自接洽医药代表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对在巡察暗访期间发现的销售公司产品宣传资料、公司代表名片一律予以没收,列入采购黑名单,暂停并替换相关产品。

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向供应商索要任何形式利益输出的行为,也请广大医药卫生界社会同仁对我们工作予以配合及监督,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信任。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电话:(020)39151628。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