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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彩超可视人流诊疗系统项目谈判邀请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彩超可视人流诊疗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彩超可视人流诊疗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YNZB202102

三、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标的

数量

到货期

预算金额

彩超可视人流诊疗系统

1台

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人民币12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3.交货地点: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523号。

五、投标人资格:

1.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1.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如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122日起至2021年127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网站(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汇款回执(复印件)和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材料以快递方式寄给我院招标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0-39151800)(如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报名将不被接受)。我院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在任何情况下我院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投谈判报价截止时间:20211289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保健楼403会议室

谈判报价时间:2021128900分。

十、谈判报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保健楼403会议室

、本公告期限自2021122日至2021127日止。

、联系事项:

(一)采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二)招标办地址和联系方式: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

人:李先生

   话:020-39151800        真:020-86505085

 

附件:1.谈判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