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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投标邀请
发布日期:2020-11-19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2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万元):80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婴儿辐射保暖台2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如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我院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19日起至2020年128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网站(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汇款回执(复印件)和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材料以快递方式寄给我院招标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0-39151800)如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报名将不被接受。我院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在任何情况下我院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1299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1299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01119日至20201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20-39151800。

 

附件:1.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