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用耗材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7年7月 11日至7月 1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170701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编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及要求 |
年估算 使用量 |
2017032 |
1.树脂粘接材料
2.预处理剂 3.牙科粘接剂 4.牙科树脂粘合剂
5.氢氟酸凝胶
6.树脂水门汀 7.种植体基台树脂水门汀 8.牙科粘接剂
9.自酸蚀粘结剂
10.光固化流体树脂
11.复合树脂
12. 复合树脂
13复合树脂修复材料 14.染色复合树脂 15.遮色树脂 16.氢氧化钙糊剂 17.根管材料 18.窝沟封闭剂 |
1.用于口腔修复治疗时直接修复和间接粘接。直接修复包括固化复合树脂粘到牙本质或者牙釉质上。间接修复包括配合树脂水门汀与金属、陶瓷间接修复体的粘接 2.用于口腔治疗的粘接前处理 3.用于口腔修复治疗时牙釉质、牙本质与树脂材料的粘接。 4.用于口腔治疗永久性粘接金属或金属陶瓷、全瓷、树脂或纤维复合树脂制成的间接修复体。 5. 用于树脂水门汀粘结玻璃陶瓷间接修复体前,处理修复粘接面。 6.用于全瓷、复合材料或金属嵌体、冠嵌体、牙冠牙桥之间的永久粘固。 7.用于口腔外,将陶瓷结构相应基底进行粘固 8.用于光固化或双固化复合体和复合修复体的直接粘结 9.用于直接光固化复合树脂和复合体修复材料与牙釉质及牙本质的粘结 10.用于修复的初始层,牙部部龋损、牙根腐蚀、楔形缺损。各种类型的小修复,深龋的密封,活动牙齿的固定小缺口的修复,透明间接复合体和陶瓷修复体粘接。 11.用于Ⅰ~Ⅴ类修复、乳牙的修复、深龋的密封、活动牙齿的固定、小缺口的修复及修复体和瓷贴面的修复。 12. 用于乳牙的填充修复,前后牙洞型的充填性修复。 13. 用于前牙、后牙修复、牙颈修复、牙齿位置和牙齿形状校正 14.用于复合树脂修复体的个性化染色、变色牙质结构的遮盖 15.用于牙齿修复过程中的色调遮盖 16.用于牙髓治疗中作临时敷料 17.用于去除活髓后永久性根管充填 18.用于齿科窝洞、裂隙的封闭 |
10套 |
2017033 |
1.硅橡胶印模材料 2.复合树脂桩核材料 3.固化粘接剂
4.玻璃纤维根管 5.根管桩用牙钻 6.牙科根管锉 7.根管充填材料 8.牙科橡皮障 9.牙科橡皮障夹
10.牙科橡皮障支架 11.橡皮障楔线 12.橡皮障打孔器 13.橡皮障夹钳 14.止血明胶海绵
15.金刚砂车针 |
1.用于口腔临床或者技工室制取印模 2.用于桩核修复时核的堆砌 3.用于根管治疗后,粘接牙本质与化学固化、双固化桩核用树脂水门汀 4.用于根管内重建缺损牙体组织 5.用于预成根管桩就位道钻削根管内壁 6.用于牙根管塑形、预备和扩大。 7.用于牙根管充填 8.用于牙科治疗时将牙齿和口腔中液体隔离 9.用于将橡皮障向下固定到露出牙齿 10.用于治疗过程中保持橡皮障拉伸状态 11.用于口腔治疗中,塞于两牙之间固定橡皮障 12.用于在牙科橡皮障上打不同直径的孔 13.用于放置和移除牙科橡皮障夹 14.用于牙科中预防干槽症形成、创口感染、继发出血、以及龋切术后创面的覆盖,或在牙周治疗时使用。 15.用于牙科治疗中,磨削牙体,制造洞型及牙体预备用。 |
10套 |
2017034 |
聚左旋乳酸可吸收骨固定系统 |
用于骨科手术时颌面骨、胸骨、肋骨骨折内固定及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术治疗中髋臼周围截骨内固定。 |
20个 |
2017035 |
1.无粉医用外科手套 2.一次性使用隔离服 |
1.用于外科手术操作中,防止病人和使用者之间交叉感染 。 2.用于保护工作人员及病人,免受污秽。 |
1.3.5万套 2.2000件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四、投标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在2017年7月17日17:00前必须按以下顺序制作询价应标文件:
① 产品详细报价单(至少含注册证上所有规格、最小包装单价、货期);
② 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③ 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④ 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⑤ 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⑥ 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⑦ ≥3家国内在用三甲医院发票复印件、物价批文(如有)及广东省内地级市中标价;
⑧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或企业标准、合格证明(如CE认证/3C认证/ISO认证等)或3年内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一次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⑨ 询价确认函。
将加盖公章的询价确认函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以便联系,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投标确认函(20170701)”。询价现场递交胶装(拒收未装订)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样品即可。请注意: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完整,因询价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广东以外的生产厂家直销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五、询价时间:2017年7月18 日14:00
六、询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楼5楼乳腺科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通知)。
七、联系人及电话:谭工(男) 020-39151621
设备科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