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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采购医用耗材项目询价公告(HC20170403)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用耗材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7年4月18日至4月24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170403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编号 

产品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年估算 

使用量 

2017027

(密闭式)静脉留置针

用于新生儿外周静脉输液、给药及采血用,留置时间≤72h,不能含增塑剂(DEHP)

6万条

2017028

一次性使用输液延长管(精密型)

用于连接输液器具或输注设备,增加输液器具的药液过滤、流量调节、加药及延长管路的功能。过滤器过滤介质孔径≤5μm,且不能含增塑剂(DEHP)

15万条

2017029

一次性使用皮肤缝合器

用于新生儿、婴幼儿体表手术伤口表皮闭合处理。

1000

2017030

①牵开器

②拉钩

用于外科(尤其是肛肠)手术时,牵开切口处的软组织以暴露术野。若可重复使用的产品适合手术,则采购数量酌情减少。

100

2017031

经外周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套件及附件

用于外周置入中心静脉系统,进行静脉注射治疗或采血。另需配套PICC置管术用的无菌敷料包(至少含纱布、棉球、垫巾、塑料镊子、剪刀、软尺、手套、手术衣等)以便护理。

3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四、投标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在2017年4月24日17:00前必须按以下顺序制作询价应标文件:

① 产品详细报价单(至少含注册证上所有规格、最小包装单价、货期);

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③ 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④ 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⑤ 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⑥ 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⑦ ≥3家国内在用三甲医院发票复印件、物价批文(如有)及广东省内地级市中标价;

⑧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或企业标准、合格证明(如CE认证/3C认证/ISO认证等)或3年内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一次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另,包号2017027/028的产品注册标准或检验报告或说明书中应有DEHP的含量数据

⑨ 询价确认函。

        将加盖公章的询价确认函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以便联系,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投标确认函(20170403)”。询价现场递交胶装(拒收未装订)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样品即可。请注意: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完整,因询价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广东以外的生产厂家直销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五、询价时间:2017年4月25日14:00

六、询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楼5楼乳腺科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通知)。

七、联系人及电话:谭工(男) 020-39151621

 

附件:询价确认函

 

 

设备科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