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无菌原则
发布日期:2008-03-27   浏览次数: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除参加手术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入内。

2、手术室工作人员患上呼吸道感染者,面部,颈部,手部都有感染者及患皮肤病者一律不准进入手术间。

3、手术室应严格划分洁净,清洁区和污染区。入口处的消毒脚垫应每日更换。拖鞋与私人鞋、外出鞋应分别存放。

4、进入手术室必须更换拖鞋,衣、裤、帽,贴身内衣不可外露,外出必须更换。

5、手术室内保持肃静,不可大声说话,禁止携带私人通讯工具入内。除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传私人电话。

6、连续施行手术时,应按I类手术、II类手术的顺序进行;III类手术及特殊感染手术应在感染手术间进行,术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遇有特殊菌种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感染手术时,应尽量缩小污染范围,术后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1)I类手术:经过消毒处理,手术部位达到无菌或接近无菌。如:甲状腺、疝气,人工关节置换,脊柱等手术。

(2)II类手术:经过消毒处理,手术部位仍有细菌,但尚未发展成感染,如:消化道系统,子宫阴道、开放性创伤等手术,根据细菌数量的多少,又分为轻度感染和重度感染两类。

(3)III类手术:手术部位已经发生感染。

7、血缘性传染手术应放在当日手术最后一台。如遇特殊情况,后者为无菌手术尔上一台为污染手术时,手术间应消毒1小时后方可使用。

8、手术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及防止交叉感染。

9、严重或特殊感染手术确定手术之后,立即和手术室联系,以便及时安排在感染手术间内施行。参加此类手术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病人和工作人员安全。

10、预定参观手术人员名单,需要手术前一日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11、严格控制参观人数,经管医生和巡回护士有责任管理。进手术室见习、参观、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参观人员不可任意进入其他手术间和无菌储物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