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疾病
高血压急症处理
发布日期:2011-11-22   浏览次数:

      家庭急救原则:迅速降低过高的血压,积极防治并发症。        (一)去除诱因,立即休息,保持安静,避免刺激。

 

  (二)可抬高病人的床头30°角,以达到体位性降压的目的。

 

  (三)保持呼吸道通畅,把头部偏向一侧,以免呕吐物吸入呼吸道而引起窒息。

 

  (四)必要时吸氧。

 

  (五)药物应用:

 

  1、硝苯吡啶(心痛定)10毫克—20毫克舌下含服,5分钟内开始降压,30分钟后血压平均可下降5.3/3.3千帕(40/25毫米汞柱),可维持3小时以上。本药可扩张周围的血管和冠状动脉,从而使血压下降。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高血压急症,且降压作用迅速。

 

  2、硝酸甘油0.6毫克—1.2毫克舌下含服,3分钟起效,维持时间短,可重复使用。本药可扩张周围血管及冠状动脉,尤适用于伴有心绞痛或胸闷者。

 

  3、安定2.5毫克—5毫克口服,用于烦躁不安者。

 

  (六)尽快向急救中心呼救。

 

  送往医院时注意:

 

  一、病人症状已基本缓解。

 

  二、血压稳定在安全范围内。

 

  三、严重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四、必要时吸氧。

 

  五、保持静脉通道、。

 

  六、必要时。

 

  七、途中严密监护患者的神志、呼吸、脉搏、心率、血压及并发症等病情变化。

 

       高血压急症的分类处理

  高血压急症分两种,第一类由于血压急剧升高引起了急性靶器官损害,其治疗需在症状出现后1小时降压才不致有严重后果。第二类是没有急性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急症,,其治疗允许24小时内使血压降低。如不能明确区分属于哪一类时,应按第一类处理。

 

  处理第一类高血压急症时,应给病人立即注射降压药使血压尽快部分下降,但要防止血压过度下降,若过度下降超出脑循环自动调节的限度及心脏的基本灌注压力,则会走向反面。一般要求按照治疗前的血压水平使收缩压下降6.67~10.7kPa(50~80mmHg),舒张压下降4~4.67kPa(30~50mmHg),并不要求降至正常水平,一般要求略高于正常水平。常用药物有:硝普钠,以25~100mg加入5%葡萄糖水500ml中避光静滴,开始滴速每分钟10~25mg,以后根据血压反应,每隔5-10分钟增加滴注速度,直至血压降至满意水平,使用硝普钠后可立即起作用,停止滴注后作用在3-5分钟内即消失;硝酸甘油,以5~10mg加入250~500ml葡萄糖水中静滴,2-5分钟即发挥降压作用,开始以每分钟5~10mg速度滴入,以后视血压反应逐渐增加剂量;低压唑,50~150mg静脉注射;酚妥拉明,5~15mg加入5%葡萄糖水100ml中静滴;速尿,40mg静脉注射。

 

  第二类高血压急症治疗时,一般均可用口服药物控制血压。常用药物有:巯甲丙脯酸25~50mg口服或舌下含化,需要时可重复给药;可乐宁0.1~0.2mg口服,必要时每小时给药1次;长压啶10~20mg口服或舌下含化,30分钟后可重复给药。